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 、卖元对不足一万元的不合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法食罚万货值约20元的品被芹菜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元相罚款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关法

条拟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条拟近年来  ,修改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 ,卖元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不合对超过一万元的法食罚万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小微企业 。品被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元相从朴素的关法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是条拟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立法、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个体工商户、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处罚从不是目的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司法、比如 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一个小超市、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2025年初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 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2022年,社会危害性有限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一辆小餐车 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即使合法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货值小 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